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关于编制光明路与洪河交叉口东北地块
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
市政府:
安阳市人民政府〔2021〕19号常务会议纪要明确,原则同意安阳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(以下简称“污水处理项目”)选址变更为安阳益和热力调峰热源厂(以下简称“调峰热源项目”)院内预留地块,建设方式由地下一层加盖方式变更为地上方式;原则同意市住建局为项目业主单位,安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政府出资代表,负责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相关工作。
污水处理项目位于光明路与洪河交叉口东北(地块编号dn11-1-6-4),划拨净地的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—供热用地,其余为防护绿地及城市道路用地。污水处理项目拟占用调峰热源厂院内北部和东部区域建设,目前土地性质已调整为污水用地。
污水处理项目是安阳市重要民生工程,需要对此地块进行污水处理项目开发建设,恳请市政府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,依据《安阳市城市总体规划》编制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。
当否,请批示。
2022年4月12日
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印发